企业知识产权运作战略战术谋划
前言: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靠信息、技术获取成功,发达国家企业都很重视企业知识产权运作战略战术谋划。(若需详细内容敬请在留言板处留言)

目录
一、从国外知识产权战略运作典型案例中挑选出经典案例用之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战术谋划
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经典案例
三、法律对商业秘密的强制保护
四、企业内部保密协议(修改稿)
五、企业内部补充协议(管理人员用)
一、从国外知识产权战略运作典型案例中挑选出精典案例
用之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战术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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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跨境分销、代理、特约专利
一、内地企业走出去
内地企业进入外国市场的通用方法:
1、直接海外投资
2、跨境分销
3、跨境代理
4、跨境授权(许可贸易)
5、特许经营
二、美国每年出口中,知识产权值最少占总出口50%
中国出口中,知识产权值占多少?
三、分销合同的主要条款
四、代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五、授权合同的主要条款
六、特许经营
主要是经营模式的特许经营
七、特约专营合同的主要条款
八、分销、代理、特约专营等协议的法律原则
九、其它须要注意的事项
1、涉及销售或服务地区的区域性法律要求
2、外汇管制、收费制度和架构
3、如何保障企业知识产权:商标、外观设计、版权、专利、商业秘密等价值的评估,合法对付侵权行为的手段
4、市场调查:衡量、预计市场对产品或服务的需求
5、寻找可信赖的合作伙伴
6、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国际商贸仲裁
十、成功设立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策略的个案(见附件一)
1、 谋划一项高明的战略—ITL Pty。有限公司
2、 Kogyo—对专利信息的使用
3、 MELINDA:意大利第一种品牌苹果
十一、香港国际商贸仲裁:解决跨境民商事争议的有效渠道(见附件二)
跨国投资或经营往往涉及两个或以上地方的法律,选择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法,可能会是一个比较容易让合同各方接受的方案和解决跨境民商争议有效的渠道。
附件一
以下案例登载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网页 www。wipo。org
个案(一)
谋划一项高明的战略———ITL Pty.有限公司
导言
ITL Pty.有限公司是一家于1994年开始运营的澳大利亚公司。
从1994年至2003年,它从一家原来只有两个创始人而没有任何雇员的公司发展成为一个在四个国家拥有150名工作人员的公司。
公司在澳大利亚拥有20名左右的工作人员;在马来西亚的公司职员超过130名并在美国和联合王国雇有销售人员。
ITL是一个集医疗器械和保健产品的创新、设计、生产和销售于一身的公司。
它向30多个国家出口产品。
公司在12个专利类别中被授予100项专利。
它还在25个以上的国家内拥有11个注册商标。
本案例研究报告介绍了ITL公司是怎样在9年中从一个只有两名创业人员的小公司一举成为拥有150名雇员的公司,并向我们展现了在其发展和取得成功的道路上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所发挥的作用。
公司名称
该公司的名称本身就说明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ITL代表着创新、技术和使用许可。
正象其公司名称所表示的那样,创新是公司业务核心内容,通过使用许可和其它方式创造技术资产并加以利用。
ITL公司的知识产权资产对该公司的成功至关重要。
公司的起步
公司的联合总经理之一Bill Mobbs是一位计算机顾问,另一名总经理Jag Dillon是从事研究工作的科学家,同时也是医疗用品管理局(在澳大利亚相当于美国的食品和医疗管理局)的一名官员。
他们是在大学注册商学管理硕士课程相遇的。
两个商议决定他们所要从事的业务必须具有以下特性:
1、商业性
2、全球性
3、创新性,以及
4、可保护性。
确定需求
整个1993和1994年,艾滋病和丙型肝炎传染的危险引起了全球的注意。
医生和护士作为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对意外感染的风险尤感关注,因为他们每天都与针头等医疗器械打交道,而这些器械可能被感染任何传染病的患者所污染,因而就可以通过血液来传播这种传染病。
这种医疗器械包括注射器和采血使用的针头。
这些带有针头的医疗器械对医护人员构成了被针头意外扎伤的危险。如果这个针头曾在感染了艾滋病或任何其它传染病的患者或献血者身上使用过,那么如果出现意外被针头扎伤的情况,专业医护人员就有被感染的危险。
就在此时,一种可缩回的注射器应运而生,进入市场,这种可缩回式针头更具有安全性。它可以有助于避免出现任何意外被针头扎伤的情况,因此也就有助于避免医护专业人员被患者的传染病意外感染的隐患。
这种注射器的操作程序是在把针头从患者身上抽出后,针头会立即缩入防护套中。由于采用这种使针头缩回防护装置中的方法,就消除了因针头意外扎伤而可能导致的危险。
像红十字这样的采血机构,也对其工作人员被针头意外扎伤的情况同样感到担忧,因为这些工作人员在给献血者抽血或提取血制品时每天都在使用采血针头。
ITL公司探明了对一种新产品的需求,这种新产品可使采血针头在从献血者身上抽回时可被安全地缩入防护罩内,以此方法可以最低限度地减少被针头扎伤和感染的危险。
资本需求
在初创阶段,ITL公司依靠来源于其周转资金的资源。这些资源包括:
1、公司创始人的股份,公司创始人从他们自己的资金中提供周转资本;
2、投资者的股份,投资人根据ITL公司的需求提供某些周转资本;
3、从政府那里获得减让性贷款和补助金。
ITL公司使自己详细了解澳大利亚所提供的旨在支助和鼓励当地产业的补助金计划和减让性贷款计划。这种计划不大像许多其它国家所推行的旨在鼓励经济活动,进而促进就业和出口创收的计划。
许多这类计划都把工作重点放在拥有受保护的知识产权的企业和那些具有出口潜力的企业。
而ITL公司在这两方面都可以展现出美好的前景,因为它既拥有受保护的知识产权同时也具有出口潜力。
ITL公司利用它可以获得的每一项计划,同时在这方面得到计划管理人员的热情的支持和指导。
在所有这些计划中,ITL公司更多地是依赖于那些支助该公司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其产品的计划。
这些计划中有些提供的是补助金,即没有偿还义务。
其它计划则是减让性贷款,具有偿还义务;但利率很低而且贷款期限也比较优惠。
这些补助金和减让性贷款为ITL公司的运转资本方面的需求以及公司推行其国际销售战略的能力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经典案例

之一
1: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由于ITL公司设想出了一种可将采血针头安全罩入防护套或容器的点子,公司雇用了一名设计人员。
该设计师是负责实施ITL公司设计理念和点子的独立承包人。
不是雇员而是一个独立承包人,这一身份就说明他拥有该独立承包人所创造的知识产权。
如果ITL公司在这个节骨眼对知识产权采取无所作为的态度,那么其产品的设计就归该设计师所有,对这一新产品授予的专利也会由ITL公司与该设计师共同拥有。
一项专利的共同所有权有时会妨碍商业化程序,因为在多数国家里(美国不在此例)在未经另外一个共同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专利法禁止专利共同所有人对其在专利中的利益进行使用许可或让予。
如果共同所有人是合作伙伴,他们就一起管理共同所有权。
然而,由于共同所有人是一个独立承包人及其客户,与承包人分享所有权就会妨碍客户对产品实施其商业化目标。
同样,一项设计作品的版权所有权归属于独立承包人,这种情况将妨碍客户对产品实现商业化。
但ITL公司并没有落入任何这类陷阱之中。ITL公司确保其承包人签署了载有下述内容的书面协议:
1、为该公司创造的知识产权归ITL公司所有,以及
2、独立承包人应受保密义务的约束。
这项协议确保了ITL公司不会因为独立承包人单独拥有某项关键性知识产权(比如一个设计作品中的版权)或因共同拥有某些其它关键性知识产权(诸如一项专利)而使其商业化目标受挫。
ITL从一开始就采取了一项政策,根据这项政策该公司须拥有它所创造的知识产权,而无论该知识产权是由其工作人员还是由独立承包人创造的。
实施这项知识产权政策确保了无论何时雇用独立承包人,他们都须签订一项书面文件,说明在ITL公司雇用承包人的过程中他们所创造的知识产权均应让与ITL公司。
实施这项知识产权政策还确保ITL公司与其每一雇员之间都签订了正式雇用协议,协议规定:
2:专利
ITL公司在1994年为其第一个产品——DonorCare(献血者守护神)申请了第一个实用新型专利或小专利(目前在澳大利亚这种专利被称为创新专利)。
这个实用新型专利后来被转为标准专利。
DonorCare产品是一种设计独特的容器,采血针头在从献血者身体上抽回时可缩回这一套式容器中。
这项专利至关重要,没有它ITL将难于实现它在业务起步时确定的四项目标;
1、商业性:对公司策划的产品要有很高的市场需求,同时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同类竞争性产品;
2、全球性:对这一产品存在着国际需求;
3、创新性:产品应是新颖和独一无二的;
4、可保护性:在每个关键性的国家内这一产品都可被授予专利,这样才有能力阻止其它竞争者销售ITL公司的这一独特产品。
取得专利权的重要性
竞争者是以其自身的产品打开市场大门的。
但这些竞争者必须保证其产品不会侵犯具有高超设计和高超性能特点的ITL公司的专利。
竞争者制造的产品要逊色于ITL公司的产品。
如果他们采用了DonorCare产品所具有的独特性能,他们就将对ITL公司构成侵权行为。
由于ITL公司创造了良好的形象和信誉,这往往使侵权者望而却步。
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侵权者。
该公司不乏竞争者,但由于ITL的专利地位,因此与之竞争的产品都是技不如人。
ITL公司能够保持领先并战胜对手的诀窍就是它的专利地位。
获得专利就使仿制者无存身之地,所以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试图复制DonorCare产品的仿制者。
专利对侵权者来说具有威慑作用。
专利所有人花费大量钱财来驱赶侵权者,这看上去貌似神话;不过事实上专利法的存在就是要对仿制他人产品的生产者、对侵权者构成威慑。
尽管有些专利所有人必须把侵权者送上法庭才能保护其专利,这一点也是事实;不过那是一种例外情况而绝非规则。
规则就是专利所威慑的对象将是侵权者。
3:商标
DonorCare是ITL公司注册的第一个商标。
这一商标是公司在早期注册的。
ITL公司在较早的时候就意识到需要获得对产品的承认。
公司认识到,它需要那些潜在的客户了解自己的产品,并需要它们从任何与之竞争的产品中辨认出自己的产品。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使客户忠于ITL公司的产品。
此外,采血机构会感到一种压力,使它们不得不使用ITL质量超群的产品,这一点是有可能的,因为该公司的注册商标促成了它们对该品牌的认可。
对于相形见绌的产品而言,新客户更加青睐技高一筹的ITL产品,这一点是对产品品牌的认可所使然的,而该公司的商标注册又为这一点提供了可能。
商标的杠杆效用
ITL公司的商标使它能够适当减少对专利的依赖。
如果ITL公司在每个国家都为其每件产品取得专利并在各国注册其每一个商标,那将是非常昂贵的做法。
ITL的战略就是为使产品得到保护而在主要国家取得专利,并为识别其产品而在数量更多的国家进行商标注册。
产品保护与产品识别这两者这间相辅相成。
借助于这种方法,在那些没有对某一产品授予专利的国家里,商标通过杠杆作用“借用”了在其它国家对该产品授予的专利。
这是对两种不同知识产权资产的聪明的使用方法。
这一杠杆效用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支付专利费用,与此同时它又在没有取得专利保护的一些国家中造成了对产品的需求和认可。
新产品
ITL公司生意兴隆的基础在于它认识到知识产权资产的重要性,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努力取得专利和商标权。
这就是ITL公司创新产品的基础,其产品已从DonorCare针头保护器扩大到platypus针头保护器、Bladeguard折线刀刀片防护器,Flipper\stripper血液导管剥离器以及为采血时产生蒸空用的Samplok。
所有这些产品都通过专利进行保护并通过商标加以识别。
通过使用许可授权外包产品制造
ITL公司经过一段时间才改变了它们对自己的业务的看法。
公司名称说明在其起步阶段,它就把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作为一项主要工作重点。
但最初ITL公司却认为如果公司销售产品而不是发放专利使用许可,它就会取得更多的经济回报。销售产品的收益要比通过发放使用许可证获得的使用费更多,这一点不足为奇。
因此在最初阶段,ITL公司决定不对其知识产权发放使用许可,而是将产品的制造外包出去,然后从承包生产的厂家那里购买产品,再向消费者销售这些产品。
这种方式延续了好几年。
但由于缺少长期的可靠制造承包商,因而促使ITL公司收回了这部分业务的控制权。
ITL公司在马来西亚的怡保建立了生产基地。这个生产厂家目前雇用130多名工作人员,它所有的产品正是这个生产基地负责制造的。
由于缺少长期和可靠的模具制造商,这就促使ITL公司在怡保的生产厂家建立了公司自己的模具制造厂家。
这些生产设施是经过ISO 9001和EN 46001标准认证的清洁的生产车间,因为这些生产设施预计将作为生产医疗产品的设施。
在生产制造中开展使用许可和承包业务
由于拥有了公司自己的生产设施以及制造模具的能力,ITL公司业务的拓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他人的创新产品取得使用许可,同时生产和销售这些产品:其中ITL公司的排除白血球工作车和婴儿排除白血球工作车都是在这一领域开展的业务,这些工作车都是用于排除白血球工作站;
2、为其它客户制造模具;
3、为其它客户承包生产有关器械。
程序工具组
最近,ITL公司决定将它的业务扩大到程序工具组市场。
程序工具组就是一套工具,其中包括用于某一特定医疗程序的全套工具、导管、手套、工作服,等等。
这些工具都是可销毁的,是为一次性使用设计的。
ITL公司组合的这种医疗程序工具组的产品范围正在不断扩大。
奖励
ITL公司已获得下述奖项:
1、2002年荣获ACT研发奖;
2、2000年荣获澳大利亚外观设计商标奖(Platypus针头防护器);
3、1999年荣获ACT OH&S全优奖(Platypus针头防护器);
4、1998年荣获ACT“新兴出口商”奖;
5、1998年荣获澳大利亚出口国家决赛奖;
6、1998/99年荣获澳大利亚外观设计亚军(LeeSpec一次性医用窥镜);
7、1997年荣获澳大利亚外观设计奖(DonorCare针头防护器);
8、1997年荣获ACT OH&S预防奖(DonorCare针头防护器)。
ITL公司的经验之谈
1、确保拥有公司企业所依赖的知识产权;
2、确保独立承包商将公司已支付费用的知识产权让与你的公司;
3、寻求获得将会有助于本企业发展的政府补助金和减让性贷款计划;
4、确保本公司职员将为公司保守秘密并不会与公司竞争;
5、用专利来保护企业的独特产品;
6、注册商标以建立市场对本企业的识别认可;
7、发挥杠杆效用使本企业的专利和商标相得益彰。
个案(二)
Kogyo – 对专利信息的使用
不只是那些从事象人类基因组之类的高技术的企业才能实施专利或其它知识产权;许多专利或知识产权很容易就能取得。
IG Kogyo有限公司以占有金属壁版(家用外墙隔热金属材料)的国内最大市场份额为自豪,该公司还向海外出口这一材料。Takashi
Ishikawa 总裁曾经假定,冬天寒冷的气候是导致他所居住的地区很高的脑中风死亡率的原因。因此他辞去自己作为建造神龛和庙宇的专业木匠的工作,办起了一家风险公司。Ishikawa先生认为,如果房屋的外墙使用坚固的铁板并加上隔热功能,将会使室内非常温暖。他在想应在铁板中加什么东西才使其具有隔热功能呢。一个大雪纷飞的早上,他躺在“褥垫”(futon)-日本的一种带褥子的床上,“futon”下的垫子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发现“futon”里面因为有垫子而非常温暧。
他知道,填充垫子的不过是一种叫氨基甲酸乙酯的材料。
Ishikawa先生动身前往东京,直奔日本特许厅查阅所公布的未经审查的专利申请。从中查到了关于氨基甲酸乙酯的许多宝贵信息。氨基甲酸乙酯是通过在被称为多元醇(polyol)和polyisocianate的树脂材料中添加发泡剂并用机器将其混合起来做成的。其基础专利由一个海外制造商所有,但将于1971年6月期满,而其相关专利的保护期也将于1973年6月届满,此后氨基甲酸乙酯将不受专利保护(因为专利保护期一旦届满,他人即可在不缴付许可使用费用的情况下使用该项发明)。虽然床垫使用的是软性氨基甲酸乙酯,但可以通过改变催化剂(即用于加速化学反应的介质)的办法来生产硬的氨基甲酸乙酯。
Ishikawa先生相信,铁板与氨基甲酸乙酯结合的建筑材料将成为具有革命意义的外墙材料。于是他立即将这一主意介绍给一些公司,其中包括一些大钢厂。然而,它们都不感兴趣;他的这个主意对当时的钢材和建筑材料制造商而言过于古怪。
Ishikawa先生别无选择,只好自己办公司来使这一新的建筑材料商业化。起初,他屡试屡败,几乎让他好几次都要打推堂鼓了。经过长时间的试验并历尽艰辛之后,1976年他终于研制出一种能大大加快氨基甲酸乙酯硬化速度的技术,并成功地降低了成本。当他将产品投放市场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此后,该公司继续努力提高产品性能和外观,创立了一种新型的家用建筑材料(金属壁板),并发展成为全国闻名的建筑材料制造商。
“销售不知不觉地上去了,而我们只是在全心进行产品开发。” Ishikawa先生轻松地说。然而,他之所以取得成功,是由于他具有准确的市场洞察力和战略。他强有力的武器就是专利信息。Ishikawa先生说,“我们不再需要跑到特许厅去了解专利信息了,现在只要查因特网就能得到。细细地查看专利信息,不仅可以让人掌握产业的发展趋势,而且还可以掌握社会的发展趋势。只要我们有计划地收集信息,公司位于外省也不是什么障碍。”
IG Kogyo公司所拥有的工业产权已超过了10000件,其中包括特许厅尚未授权的专利。这对于一个拥有1。5亿日元(1250万美元)的位于外省的公司而言,是一个了不起的数目。IG
Kogyo公司已成为知名的“专利战略型公司”。
这是里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可以通过查阅专利信息而从前人的发明中学到知识,然后我们可以根据这一知识,以发明人的眼光来思索和构想出新的思路和知识。
个案(三)
MELINDA:意大利第一种品牌苹果

在1989年创立的Melinda品牌的背后,是一家由16个合作企业的5200名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他们每年收获30万吨苹果,占特伦蒂诺地区苹果产量的60%以上,为意大利总产量的10%,欧洲总产量的5%。
对苹果品牌的需要在1980年代末开始显现。当时,Val di Sole和Val di Non地方的水果种植者均意识到,在意大利水果市场上自称“Val
di Non苹果”的苹果数量是这些谷地实际产量的三倍。因此这些生产者决定联合起来,使用共同的品牌。他们都是当地的一些小规模生产者,习惯于使用相同的生产技术,并且已经组成了具有高级包装技术的农业合作企业。
新联合体生产的水果采用了“Melinda”这一品牌,具有质量和外观两方面的特点。只有具有这些特点,这些水果才能够通过附加品牌标签来增加其价值。此外,联合体将只生产和销售苹果。
这种将水果种植者联合起来的新战略使他们放弃了各自的独立身份,转而寻求一个共同的品牌。后来证明,这一点在市场上十分便利。
英国推出的标志
在经过了可以理解的困惑之后,这些种植者确信合作企业的管理和发展政策仍将掌握在他们自己手里,并且心甘情愿地接受了集体商标的挑战。事实上,顾客们不久就对这种新产品产生了好感,并且很快认识到了这些谷地生产者采用的一体化生产工艺对质量和环境的关注。
选择作为商标的第一个标志是一个手工绘制的蜜蜂。当业务在市场上成功之后,他们请伦敦著名的工业品外包装Minale and Tattersfield为他们设计了至今仍在使用的标志。
新商标带来了许多机会,也带来了许多问题。首先需要增强Melinda苹果在质量上的同一性。为了使生产标准化,组成MMelinda联合体的16家合作企业的生产者们制定了严格的制度,所有的成员都必须遵守才可以在其苹果上使用著名的Melinda品牌。为了向消费者提供进一步保证,他们采纳了A。P。O。T。(特伦蒂诺水果和蔬菜生产商协会)制定的生产纪律章程,由E。S。A。T。(特伦蒂诺农业发展局)和S。Michele
all’Adige农业学院进行控制并提供咨询。
整合农业生产技术的总目标是减少化学加工,代之以自然生物方法,以便进行最自然的生产,同时亦为了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尊重并保护环境。例如,A。P。O。T制定的章程就强调了环境平衡与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使用与环境协调的肥料,植物的正确间距,剪枝的特别技术,灌溉和水果的分布等。
今日的联合体:16家合作企业,成员超过5000名
10年前成立Melinda联合体的16家合作企业今天共有5200名成员。虽然联合体这种比较新的组织形式是由欧洲共同体条例Cee
2200/96规定的,但是该品牌及与之相关的概念却可以上溯到1989年。在过去10年,Melinda成功地将Val di non和Val
di sole地区的传统活动和行业与竞争日益增强的市场的演变结合起来,并综合了商业、人文、环境和技术因素,生产出了在国内和出口市场具有显着特点、声誉和形象的优质产品。
去年,Melianda联合体生产了30万吨苹果(过去几年的平均产量在25万吨和30万吨之间)。现在,Melinda联合体的年营业额在1亿3千万至1亿5千万欧元之间变化。虽然意大利市场仍表现出强劲的消化能力,但过去两年出口受到极大激励,目前已经占到了总产量的10%。
关于Melinda集体商标和Melinda联合体的更多信息,请参见:http://www.melinda.it。
关于集体商标的更多一般性信息可以参见:
http://www.wipo.int/cn/sme/ip business/collective marks/collective
marks.htm。
三、法律对商业秘密的强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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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秘密的含义
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税收,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技术信息通常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产品配方、数据、软件、加工方法、材料等。
经营信息通常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渠道、价格、标底标书内容。
2、具备下列条件的信息方构成商业秘密
(1)不为社会、尤指同行业、专业和相关行业、专业人员所掌握、了解。即,无法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2)为保守商业秘密,权利人采取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采取了其它合理的保密措施。
(3)切实可行,用于生产经营后能给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1、 物理措施
2、法律措施
四、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当商业秘密受到侵害,权利人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
(1)停止侵害权,交回商业秘密载体,销毁利用商业秘密生产的产品,不再侵权;
(2)赔偿权利人的经济损失:①权利人的直接经济损失;②侵权人因侵权秘获利益;③权利人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其它合理支出。
● 为避免损失的扩大化,诉讼前和诉讼中应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
2、行政责任
商业秘密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直接向侵权地或侵权人住所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查处,工商机关认定后,应当:
(1)扣留侵权人以不当手段获取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文件、软件等相关资料,并返还权利人;
(2)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监督销毁利用不当获取的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市场的产品。权利人同意收购、继续销售的除外;
(3)视情节轻重处以侵权以1—20万元的罚金。
●权利人可要求工商机关对损害赔偿问题主持调解;
●行政程序中,权利人有权要求工商机关扣留商业秘密载体,责令侵权人停止使用商业秘密,停止生产侵权产品。
3、刑事责任
商业秘密受到侵犯时,权利人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杂。公安机关侦查,确定嫌疑人确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后,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将视下列情况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1)非法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他人商业秘密;违反约定和保密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所掌握的他人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上述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3)明知或应知上述非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4)单犯前款罪行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责任人员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
五、商业秘密侵犯的举证责任
四、《劳动合同书》第十六条之附件一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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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保密协议如下:
一、商业秘密
(一)、本协议中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是指凭经验或技能产生的在实际中尤其是工业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包括了设计、程序、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管理诀窍、产销策略、产品配方、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标底、标书内容等信息;经营信息是指具有秘密性质的经营管理方法及与经营管理方法密切相关的信息和情报,包括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客户资料、货源情报、工作会议记录等。
……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五、补充协议 (管理人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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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名称: 姓名:
企业类型: 性别: 年龄:
地址: 户籍地: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 现住址: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防范经营风险,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指的是在甲方公司担任部门负责人以上的管理人员。若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均构成对甲方的违约,甲方保留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若造成甲方的损失超过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时,仍由乙方负责赔偿。
……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补充协议适用于本厂会计、出纳、工程师、翻译、业务员(含跟单员)、网络营销员 |